本文目录一览:
- 1、...一个将一个打了一下,另一个将这个推了一下,被推的受伤了,责任...
- 2、...导致眼睛受伤,对方家长不闻不问,这责任怎么划分?
- 3、益阳一名三岁娃受罚后闹情绪倒地致瘫,谁该为此事负责?
- 4、3岁娃横穿马路被撞,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
- 5、浙江男子抱娃过斑马线遇不礼让轿车险被撞,你认为是谁的责任?
...一个将一个打了一下,另一个将这个推了一下,被推的受伤了,责任...
1、一般情况下,推人至伤的学生有责任,还有学校也有监护不力的责任,推人的学生付百分之三十学校付百分之七十的责任。具体情况处理还得看***根据情况零活处理,大多数都是学校和家属互相打成协议,妥善解决。
2、肯定是推人的人是主要责任。如果车辆正常按照交通规则行驶,面对突发状况处理不当只是次要责任。被推的人也有一部分责任。
3、由学校负责。学生在学校的学习生活应由学校来负责,在其间学校没有尽到应有的监督责任导致学生在校期间受伤是学校的责任。
4、推人算是你先动的手了。如果只是民事责任,则先动手的人当然是承担主要责任。但如果是先动手的人受伤严重达到轻伤以上程度,则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故意伤害罪),这时候,对于谁先动手或者挑衅,可以成为判断责任的一个标准。
5、这个医药费应该有老师承担。理由是:虽然两个学生打架在先,但两个学生的行为并未给对方造成身体上的损害,其中一个学生手骨裂受受伤,是因为老师劝架时***取的方式不当造成的。
6、再给点礼物就可以了,如果被压倒的孩子受了重伤,需要治疗,产生的费用应该由推人家小孩的家长承担。其责任就是监护不当,而被推的孩子不负责任,但是,如果前两个孩子是在疯闹而造成的,被推的孩子也要负一半责任。
...导致眼睛受伤,对方家长不闻不问,这责任怎么划分?
1、综上分析这应该是是一个双方互担的责任,而不应该是一个单方面责任。因为双方均是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而且是完全无意识的幼儿所造成的责任,最应该向***主张的是:监护责任的失责导致意外伤害和责任划分的问题。
2、因为是孩子碰伤对方眼睛在先,家长和孩子在赔礼道歉之后,与对方家长沟通和解,如果对方家长不同意和解,可以通过学校、公安机关调解,如果调解成功,这件事也就完事了。
3、对方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方孩子造成的后果由她们家长承担监护不到位的连带责任。
4、打篮球被对方伤到眼睛,由于行为人在打篮球过程中没有故意,所以不用行为人负全责,应该由双方分担责任。【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5、第二十六条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第二十七条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益阳一名三岁娃受罚后闹情绪倒地致瘫,谁该为此事负责?
1、幼儿园因为在用人方面没有尽心尽责,导致出现了纰漏,所以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而因为孩子才三岁,虽然是受到了老师的责罚之后闹脾气,但是孩子还小,出现了这种行为是正常的,不应该受到苛责,也不需要承担任何的责任。
2、涉事幼儿园需要为此承担责任,罪魁祸首龚某将会面临家长的追责。日前,湖南一3岁幼儿在幼儿园内闹脾气导致自己瘫痪而老师未作任何反应的新闻引发舆论关注。
3、亦不应以此认定原告具有过错或要求其如成年人一般对自身行为负责。***认为被告幼儿园在对原告的教育、管理中存在过错,应对原告损失承担全部责任。原、被告均不服并提出上诉,益阳市中级人民***二审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4、但是孩子因为老师的惩罚而瘫痪,我觉得老师是有很大的责任的,都说感恩老师就算品行再坏的学生也能够帮助孩子走向自己理想的道路,老师应该是引领者,而不是孩子生活中危险的存在,所以老师的行为是很失当的。
5、如果站在法律的角度上来说,这可能说不好,因为法律要追责肯定是很严谨的。但是如果站在人情的角度来说,这名老师做法简直太过分了,这老师绝对要为此负责。
3岁娃横穿马路被撞,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
1、法律主观:小孩横穿马路被车撞伤的,责任认定情况如下: 如果小孩是正常走路,不存在过错的,则由对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如果小孩也存在过错的,则根据双方的过错比例划分双方的主次责任。
2、小孩横穿马路被电动车撞,如果是孩子本身行为的过错或者负主要责任,孩子的监护人应当对此承担责任。如果是驾驶人的过错,应当由驾驶人负责。而如果是在学校等场地内,场地的管理者应当对此负责。
3、如果小孩是正常走路,不存在过错的,则由对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4、儿童过马路往往是由于监护人监管不力造成的。因此,当孩子被撞过马路时,监护人应该承担部分责任。
浙江男子抱娃过斑马线遇不礼让轿车险被撞,你认为是谁的责任?
1、在斑马线上,不要让人们违反道路安全法,他们将被罚款、扣除积分甚至吊销执照。在浙江省的某个地方,司机在不尊重路人的情况下穿过斑马过境点,导致司机被罚款、扣除积分甚至吊销执照路人在孩子的膝盖上陷入恐慌,摔倒在地。
2、我个人的觉得这个肯定是那个轿车的过错,毕竟轿车是要礼让行人的。
3、在斑马线上,车不让人行为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会被罚款、扣分甚至吊销执照。浙江某地发生司机在过斑马线的时候没有礼让行人,导致行人在慌乱中把抱在怀中的婴儿摔落在地上。该司机也受到扣除三分罚款200元的交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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